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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贝宁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今日说法》,我是主持人撒贝宁。今天我们要探讨的是一位幼师丽丽在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著名的法学教育家罗翔教授,罗教授,欢迎您!
罗翔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撒贝宁
罗教授,那我们就直奔主题了。丽丽大学毕业后竞聘到一所幼儿园担任幼师,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月薪2500元,试用期2个月,并且约定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那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情形,丽丽在幼儿园工作一年后,感觉没有发展前景,提出辞职,幼儿园以缺少老师为由拒绝,这种情况合理吗?
罗翔
哈哈,小撒啊,这可不合理。虽然他们有合同约定,但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辞职权,丽丽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幼儿园以缺少老师为由拒绝,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丽丽完全可以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幼儿园不配合,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撒贝宁
原来是这样。那第二种情形呢,丽丽工作1年半后,幼儿园无法正常发放工资,她表示如果还不发工资就不上班,您怎么看?
罗翔
幼儿园无法正常发放工资,这是幼儿园违约在先。丽丽的做法是在维护自己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她可以先和幼儿园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她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幼儿园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还能获得经济补偿呢。这就好比,你去买东西,付了钱却拿不到东西,那你肯定有权利要求退款并且得到赔偿,对吧?
撒贝宁
确实如此。那第三种情形就更复杂了,相关部门评估时,丽丽怀孕了,幼儿园却以她不能胜任为由将其辞退,这简直太过分了吧?
罗翔
这何止是过分,简直是公然违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除非丽丽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否则幼儿园绝对不能辞退她。丽丽可以要求幼儿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幼儿园不愿意,那她可以要求幼儿园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是她应得的权益保护。
撒贝宁
幼儿园的做法真是让人愤慨。那第四种情形,幼儿园在教师每月收入中扣取100元作为教学质量保证金,这合法吗?
罗翔
这当然不合法啦,小撒。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幼儿园扣取保证金的行为就是克扣工资。教师们完全可以要求幼儿园退还这笔钱,如果幼儿园拒绝,教师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会为他们主持公道的。
撒贝宁
好的,罗教授。接下来是第五种情形,幼儿园在和新老师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教职工23岁以前不得恋爱,28岁以前不得生小孩,否则拒绝录用,工作中发现就辞退,这规定也太奇葩了吧?
罗翔
哈哈,这确实是奇葩又违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恋爱、生育等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来限制这些权利。这些约定属于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幼儿园因此辞退教职工,被辞退的教职工可以要求幼儿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这就好比,你不能规定别人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这是基本人权啊!
撒贝宁
罗教授说得太形象了。那第六种情形,丽丽接受培训后服务至第三年决定离职,幼儿园要求她退还18000元培训费,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罗翔
这里面涉及到服务期协议的问题。幼儿园送丽丽外出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违约金的数额有规定,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我们要先看培训费用的具体构成、服务期已履行的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幼儿园要求的金额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丽丽可以与幼儿园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撒贝宁
明白了。最后一种情形,丽丽想跳槽到新幼儿园,但原合同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本市有竞争关系的幼儿园工作,否则承担2万元违约金,这又该怎么看呢?
罗翔
这就涉及到竞业限制的问题了。竞业限制的人员是有限定的,要根据丽丽的工作岗位性质来判断她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围内的人员。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丽丽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且幼儿园支付了经济补偿,那她违约跳槽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她不属于,或者幼儿园未支付经济补偿,那她就可以不受这个约定的约束。如果有争议,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
撒贝宁
非常感谢罗教授今天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对幼师丽丽遇到的这些法律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希望听众朋友们也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罗翔
著名法律教授
撒贝宁
著名法律栏目主持人